11月18日至20日,省药监局流通监管处副处长许萍带领第二督导组对天水市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
督导组先后深入天水顶盛医药有限公司、天水宝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水仁和医院、甘肃德生堂大药房、天水百姓平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秦州区千年健药房、甘谷善懿堂中医诊所和甘谷县人民医院等企业单位,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反馈等方式,就天水市开展中药饮片质量安全、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居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药品抽验、疫情防控用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鼓励药品流通创新发展等情况,以及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指导。
督导组对我市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监管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工作,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守牢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底线;二是增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力度,形成联合惩戒合力,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维护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秩序安全稳定;四是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登记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全市零售药店早期监测作用,实现全面精准排查。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