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6月1日,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和人行天水中心支行在反复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了《惩处洗钱犯罪合作协议》,打破司法机关和行政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形成打击洗钱犯罪合力,共同为维护天水市金融秩序稳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驾护航。
建立联络协调合作机制。确定双方单位对口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衔接。确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主要通报各自反洗钱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共同分析研判天水辖区洗钱犯罪和其上游犯罪新情况、新特点,及时反馈和交流反洗钱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工作经验,研究制定监管对策。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将联合举办研讨会或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发现洗钱行为、处置洗钱线索、办理洗钱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会商机制。明确双方在做好金融监管信息日常通报工作的同时,对各自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或刑事案件线索及时向对方移送。在办案过程中双方加强协作会商,检察机关就案件线索提供法律意见,提高办案质效;人行天水中心支行就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提供专业意见,必要时双方联合开展案情会商会议,共同研判解决案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升打击洗钱犯罪的质效。
发挥职能优势打击洗钱犯罪。检察机关要充分运用提前介入侦查、审查起诉等职能,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并依法审查起诉。人行天水中心支行要加强反洗钱监管,督导金融系统反洗钱机构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反洗钱资金检测模型,有效发现、研判、移送有价值的洗钱线索。同时双方加强对各自下级机关和监督管理对象的监督、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打击洗钱犯罪合力。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