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转变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检察人员良好形象,秦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工作人员签订《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禁酒承诺书》(以下称《承诺书》)。
《承诺书》要求干警要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坚决不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中午及值班时饮酒,坚决不在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坚决不在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坚决不在携带械具、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时饮酒,坚决不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坚决不在着检察制服和佩戴捡徽时饮酒,坚决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不酗酒,尤其是酒后坚决不驾驶机动车辆。全院工作人员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并承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自愿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通过签订《承诺书》和学习相关案例,全院干警对禁酒的相关规定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后果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禁酒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杜绝了检察干警在工作期间饮酒、着检察制服或者佩戴检徽饮酒、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行为发生的可能,为检察机关持续转变作风、提升检察形象奠定了基础。(温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