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篇
今年以来,清水县纪委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监察,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整改巡视反馈问题,有序推进届内巡察全覆盖,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力推动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县纪委常委会暨监委委务会会前学习制度、机关周二学习制度,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机关先后4次举办“学研测赛”活动,答交理论试卷178份。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下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对集中整治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深挖背后的失职失责行为,以见人见事的过硬措施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形成警示和震慑。1至6月,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件20人,给予党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10人。
做细做实常态化监督监察。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督监察。紧盯关键岗位环节,印发《清水县集中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人防、食药、金融、教育、医疗、科技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1至6月,共受理信访举报111件(其中重复信访件39件),其中上级转交办56件,本机关受理55件。共处置问题线索147件,比上年同期下降51.3%。立案57件,增长29.5%;结案52件,增长40.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增长41.5%;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2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67人(次),占73.6%;第二种形态51人(次),占22.5%;第三种形态2人(次),占0.9%;第四种形态7人(次),占3%。
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上半年,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2条,处置42条,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7件,处理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19人,问责5人,留置查办涉嫌利用扶贫互助资金非法活动问题1件1人。主动整改中央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反馈问题,以高度的政治担当,主动承接认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改问题台账,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严把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了整改落实工作。深挖彻查涉黑涉恶 “保护伞”,上半年,共受理反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4件;共查处涉恶保护伞3件7人,立案3件7人,留置查办涉嫌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1件5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公安机关1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人,正在留置调查1人,给予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1人,政务记过1人。扎实开展 “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上半年,共发现“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1967个,已整改1300个;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43650个;惠民惠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个。
严肃整改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对县纪委监委牵头整改的4个方面6种表现8个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人,政务警告处分3人,党内警告及政务警告双重处分1人,行政记大过5人,行政记大过处分及停薪2人,党员除名及开除公职1人;给予诫勉谈话14人,告诫约谈22人。对县纪委监委以责任单位整改的6个方面11种表现19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约谈7个单位部门22人,问责追责8件。对县纪委监委主动认领的4个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提出的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纪律严明的要求,按期参加省纪委审查调查业务视频培训、保密工作培训、办公厅(室)工作培训,选派1人到上海参加宣传工作培训,选派5人参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抽调7名乡镇纪委书记参加县纪委跟班培训。进一步深化“三转”,给18乡镇纪委配备执法记录仪各2部,对18乡镇纪委1至5月重点工作进行考核督查,向县委建议调整“零立案”乡镇纪委书记2人、建议转任其他岗位3人、建议重用5人。坚持刀刃向内,深入开展内部监督,完善内控机制,对反映1名乡镇纪委书记作风问题的信访件进行了及时的核查。(供稿 天水市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