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工商局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办法》《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通知》(甘工商办发﹝2016﹞158号)要求,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自由裁量行为,确保抽查监管公开公正。
一、全面开展推进工作,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市工商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符合、正确、精准的数据采集标准,做好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基础数据收集及信息采集工作。对我市工商系统800余名通过第四轮持证执法培训考试,取得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了全面筛选,此次共采集入库执法人员数据414份,其中市工商局43人,秦州区工商局80人,麦积区工商局66人,秦安县工商局62人,甘谷县工商局46人,清水县工商局31人,武山县工商局46人,张家川县工商局40人。
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
一是加强“一单两库一细则”建设。将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纳入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及时录入、更新市场主体的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1.天水市工商局根据省、市加大简政放权、推广随机抽查工作的要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对随机抽查项目、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细化和规范,梳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为、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商标使用、广告经营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直销行为及禁止传销行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市场主体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行为等随机抽查项目12项,明确抽查依据法律、法规27个,为扎实推进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2.市局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事中事后监管试行细则》、《天水市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将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等均纳入抽查范畴,并明确组织领导、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和主要流程,工作举措和目标要求;制定的方案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和针对性,对全面推进全系统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具有明显的指导意义。
二是强化人员培训。制定培训方案,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从执法人员选派条件、调整情况、工作职责、检查要求等四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
三是明确工作流程。市局将通过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不断细化工作程序,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四是对检查结果的处置。抽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归纳整理抽查结果,统一向社会公示。对检查结果符合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市场主体,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案件线索。同时,加强各部门沟通和协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将抽查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为当地经济发展、监管风险提供参考,为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积累经验;
五是明确档案录入及数据应用。按照“一企一档、一批一卷”的要求,实行“谁检查谁录入”,做好检查档案的录入和管理。对检查数据提供政府决策,检查中违法行为在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管;
六是明确执法检查人员工作要求。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坚持廉洁自律,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收受企业馈赠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参与娱乐消费。
三、企业信息公示全面推进
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并积极推进“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2016年共实施不定向抽查市场经营主体3563户,查处违法市场经营主体470户;对年报信息随机摇号抽查,共抽查企业42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4户和个体工商户893户,对189户保险行业经营主体即时信息进行了随机抽查,对526户僵尸企业进行报表清理。共有963户企业、81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报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97户企业、8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因补报年报公示已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积极开展抽查结果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录入公示工作,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76条,公示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