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职保稳定 固本强基促发展
——天水市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全市政法综治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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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天水,平安为基,法治为魂。
市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全市政法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市委相关工作精神,立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使命”,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显著成效。其中,2015年,我市在省上综治(平安建设)、维稳、防范处理邪教、禁毒、法学会五项工作考核中全部获奖,被评为全省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地区、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地区、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地区、法学会工作先进,全省禁毒工作综合奖。所有这些,都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法治引领
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市第六次党代会以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管方向,抓班子、带队伍。深入推进法治天水建设,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法治天水建设实施纲要》,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等。在全市创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38个、民主法治社区36个,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区法学会全覆盖。
全市政法系统扎实开展执法监督,五年来,累计评查案件54232件,整改瑕疵案件6208件,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落实司法救助案件435件1299.46万元。同时,全市政法系统着力加强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市委政法委员会例会制度、“四长”联席会议制度、“四长”联席会议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联席会议落实监督责任制度。坚持每年一个主题,深入开展政法干警“两硬”活动、政法队伍“八大建设”、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责任与担当主题活动,着力凝聚政法队伍合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紧盯司法体制“四项改革”试点,紧扣省法院9项、省检察院4项改革措施和《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及3个配套方案的落实,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协同推进任务落实。
找准工作抓手
综治工作开创新局面
市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全市政法系统坚持立足“服务民生、保障民安”,以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为抓手,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着力破解“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重点行业安全监管、重点领域矛盾化解”三大难题,努力补齐基层基础、社会共治、科技运用、法治保障四个方面的短板,从更高起点上推动综治(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五年来,全市综治工作更加突出制度创新,紧盯中央和省上制度设计,制定出台《天水市“十二五”社会管理(政法)规划》、《关于深化平安天水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贯彻措施,系统提出天水市创新社会治理“66158”工作计划,针对综治(平安建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创新出台《天水市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三调联动六位一体”工作机制指导意见》及健全医疗纠纷、劳资纠纷《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等,不仅填补了全市制度空白,也为长远发展提供了系统政策支撑。
紧紧围绕构建“五张网”、完善“五项机制”、强化“五项保障”总目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全面推行大巡防体系建设,着力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联网应用,统筹抓好基层平安与便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综治信息平台、智慧社区平台“三大平台”建设。使市内单位、重点部位监控探头覆盖率达到100%,所有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和75%的行政村建成使用综治信息平台,“9+X”综治数据库初步形成。同时,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依法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法、检、公、司“1+3”配套制度体系,为综合整治进京非正常上访提供了政策支撑。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国家级“平安县”和“平安家庭创建示范县各1个、省级“平安县区”4个。
强化源头治理
维稳工作取得新成效
市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切实强化重大社会矛盾源头治理,以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抓手,探索建立稳评“555”工作法,建成583人的市、县(区)两级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五年来,全市共评估重大事项1180件。同时,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和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全市建成乡镇(村社)调委会2722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6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