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组织法学界和法律界工作者繁荣法学研究、推动法治实践、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市法学会自2013年换届以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立足天水发展实际,研究天水法治问题,服务天水法治建设,克服困难,勇于担当,开拓创新,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加强法学研究交流,丰富法治宣传载体,创新工作运行机制,以有为谋有位,以有位创有为,市、县(区)法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市法学会先后多次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各类法治论坛中获奖,在2015年度全省市级法学会年度考核中获得第一名。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市、县区法学会和各研究会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结果。在此,对大家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地感谢!
下面,我就做好法学会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深化认识,准确定位,进一步明确法学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当前,社会上甚至一些部门单位对法学会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有些人把法学会当作社团组织、民间组织,这些错误认识,严重影响了法学会建设和法学会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因此,今天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学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一)从法学会的发展历史沿革中,进一步深化对法学会的了解和认识。中国法学会是在解放前夕由毛泽东同志倡议,由董必武、林伯渠、沈钧儒、谢觉哉、邓颖超、罗瑞卿、史良、王昆仑等90多位社会著名人士发起成立,其前身为新法学研究会,并与新政治学研究会、社会科学联合会一起,共同作为发起成立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之一。建国初期,中国法学会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对外友协、外交学会等人民团体一起最早列为全国性八大人民团体之一,在新中国历史上享有重要的政治历史地位。中国法学会成立以后,积极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参与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初创时期的各项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创建过程中形成的法律原则和制度框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和彭真同志倡议下,对中国法学会进行了重建。1982年7月23日,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了参加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1999年在中国法学会庆祝建会五十周年之际,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等中央领导同志都发了贺信和题词,尉健行同志代表党中央致祝贺词。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1个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明确中国法学会改由中央书记处有关领导联系,中央政法委员会代管。2003年11月,中国法学会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胡锦涛、曾庆红、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会祝贺,并接见了出席大会的代表。2009年1月,中国法学会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开幕式。2013年11月29日,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习近平、张德江、刘云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受习近平总书记委托代表党中央发表了重要讲话。这些充分表明,党中央对法学会建设高度重视,体现了法学会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独特的地位和优势。
从我市法学会的发展历史来看,市法学会成立于1990年8月,当时隶属市司法局。2008年5月12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按规定将市法学会列为群众团体,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市编办对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进行了核定。2013年6月17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将市法学会人员、编制、经费统一由市司法局划归市委政法委。2014年6月,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全市县区法学会组建成立。同时,组建成立了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和检察学研究会。这充分说明,市委对法学会工作十分重视。
(二)从对法学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阐述中,进一步找准法学会的定位。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法学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概括起来主要有六个方面。首先,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这表明了法学会在我国政治体制中应有的重要历史与现实地位,是源于人民的政治组织;是在党的领导下,肩负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的组织,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独特的作用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其次,法学会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群众团体表明了法学会在我国法学、法律界所具有的基础定位,即法学会是代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利益和诉求的最高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学术团体的定位表明了法学会自身的特色,在法学学术研究领域负有引领研究方向、繁荣法学研究、组织推动对内对外学术交流、营造有利于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学术环境、不断推出优秀法学研究成果以及培养造就高素质法学法律人才的重任。?第三,法学会是我国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战线是我国重要的国家机器,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安全的重任,法学会位列其中,凸显了法学会的重要地位。表明法学会不同于其他人民团体,具有特殊的政治属性。第四,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桥梁作用,就是负责把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大政方针向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进行宣传,组织他们通过参与立法活动,把党和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宪法和法律法规,并推动贯彻实行。同时负责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及有关情况向党和政府汇报,为决策提供参考。纽带作用,就是充分利用自身的组织体系,团结、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为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搭建“舞台”,提供服务。归纳起来也就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第五,法学会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法学会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思想库”和“智囊团”。这充分表明了法学会的价值和作用。当前,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第五轮改革期已经来临。这一轮改革的突破口和重点任务就是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安排,真正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生产力在更高水平上,以更高的质量发展。这就意味着仅靠市场机制本身、行政权力、政策规定和道德教育是不够的,而必须靠一整套法律制度体系和较高水平的法治体系。法律制度体系是最规范、最定型、最权威、最有效力和强制力的体系,是市场经济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高保障。这就要求法学会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更有作为。第六,法学会承担着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法学研究队伍的重要任务。法学会的性质、地位和职能作用决定了法学会必须在法学研究的政治方向上起引领和主导作用,确保法学研究事业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健康发展。同时,必须把代表我国法学研究事业未来发展的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后继有人,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为全面实现新时期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贡献。
(三)从中央和省、市委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中,进一步明确加强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性。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委就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下发了一系列文件, 2004年,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意见》,从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理顺领导管理体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解决机构编制经费问题、开展法学研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2009年,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实施新<章程>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省、市、县区法学会作为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参照中国法学会的管理体制建设,加强法学会建设。2012年,省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理顺市州法学会管理体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学会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法学会建设。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强调,群团基层组织处在群众工作第一线,要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要有自己的组织,怎么有利于做好工作,就怎么建组织。2015年9月,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县法学会的八项工作任务。中央和省上出台的这一系列文件精神,是当前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履行法学会职责使命的根本要求。我们要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转变角色职能,采取有效措施,主动作为,真正把工作开展起来。
二、立足职能,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发挥法学会作用的有效途径
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阶段,法学会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法学会特别是地方基层法学会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诸多重要工作中,担负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各级法学会要承接政府转移的法学和法治类社团监督管理、普法、法治宣传、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等职能。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今年1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上指出,地方法学会是法学会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依托,特别是县级法学会,是法学会工作覆盖全国、深入基层的重要阵地,市、县级法学会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群众性和先进性、巩固党依法执政的群众基础的作用不可替代,服务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的作用不可替代,参与基层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等的作用不可替代。为此,法学会要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坚持新理念,围绕新任务,切实立足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法学会联系面广、学术性强、人才荟萃、工作方式灵活等优势,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
(一)坚持服务为先,在拓宽法律服务渠道上下功夫。围绕大局、服务大局是法学会的根本职责,也是繁荣法学研究、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的根本出路。市、县区法学会要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紧盯法学会的职责和定位,引领广大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和广大会员,寻找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一要主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服务。组织会员深入乡村一线,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发现研究双联和扶贫攻坚中面临的法律问题,为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二要主动当好参谋助手。组织会员围绕司法、执法等现实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拟出台的文件提供法律参考,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主动在党委、政府推动开展的工作中当好法律参谋。三要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矛盾化解。通过多种方式为政府、企业和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参与涉法疑难案件化解工作,解答群众涉法涉诉问题,做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积极推广麦积区“和雨东工作室”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以第三方的角色,参与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突出研究为本,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上下功夫。自觉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法治实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拿出针对性、应用性和实效性强的研究成果,为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献计献策。要针对市、县区法学会科研机构和高校少,法学专业性人才相对匮乏、开展学术性研究能力和水平有限的实际,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重大突破,切实把法学研究的重点放在应用研究、对策研究上。要着力对现行法律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向上提出建议意见,推进法治进步;要着力对现行法律在工作中的实用性研究,总结经验,指导工作,推动法治建设;要着力对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积极从法律和政策层面研究应对之策,提供决策参考。各县区法学会和市法学各研究会要积极搭建平台,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全国性和区域性法治论坛,使我们的研究成果能在更高层次得到认可和转化。这几年,全市先后有100余篇论文在全国性和区域性法治论坛上获奖,极大地提升了我市法学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重视成果转化,把获奖论文推荐给相关部门和领域,在实践中参考借鉴。去年底,我们为获奖论文作者征订了法学类图书和报刊,在今年的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法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目的就是进一步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学研究的积极性。今年,市法学会要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方式,围绕当前司法改革、公安改革、社会治理、城市综合执法等重点工作确定调研课题,委托专业研究会、县区法学会、部门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市法学会给予课题经费支持,为天水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
(三)注重宣传推动,在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法治宣传是培养和提高国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也是各级法学会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今年,要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双百”法治宣传活动向基层延伸。组织做好 “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各县区法学会要组织专门的法治宣传队伍,结合“七五普法”, 通过模拟法庭、法治讲堂、现身说法、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形式,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市、县法学会和各研究会理事会成员要带头开展“包乡联村入户”活动,围绕“联村联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大部署,每人年内至少到基层组织参加一次法治宣传或法律服务活动。市法学会要跟踪了解各县区法学会和研究会开展法治宣传的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对活动开展不力的要进行通报。
三、适应形势,转变观念,切实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
我市县区法学会和四个法学研究会虽然已成立运行了近两年,但县区法学会之间、各研究会之间工作还很不平衡,一些县区法学会的工作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一些研究会还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加强法学会和研究会自身建设任务还很艰巨。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要始终把法学会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团结和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县级以上群团组织符合条件的要成立党组,并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指示,围绕省委的统一决策部署,抓好法学会党组织建设。今年,省上要求市州法学会必须建立党组,有条件的县区法学会也要建立党组,实现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切实增强法学会的政治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各级法学会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要注重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法学会是“小机关、大团体”,人财物的力量都十分有限,法学会要善于从政法委“借力”,主动争取政法委的领导。县区法学会会长由党委政法委书记兼任,这是法学会的优势所在。各县区法学会会长要切实发挥作用,把法学会工作当作政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抓,领导法学会工作,支持法学会工作,经常参加法学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各研究会的会长都是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兼任,要切实把这个担子挑起来,把大家组织起来,把工作开展起来。同时,要发挥好法学会和研究会各兼职副会长的职能作用,通过兼职副会长聚合各方资源,延伸工作触角,争取更多社会力量的关心和支持,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要调动好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在平时的调研、征文等活动中善于发现会员中的先进和典型,凝聚一批政治思想坚定、业务能力强、学术造诣深厚的骨干法学人才队伍,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法学会的旺盛活力和持久生命力。
(三)切实加强县区法学会建设。目前,县区法学会尽管都已成立,但机构编制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我们在积极争取的同时,可以采取从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一定政法工作经历的退休人员中返聘的办法,千方百计把工作先开展起来。为了推动县区法学会工作的有效开展,今年,给各县区法学会确定了专项试点工作,目的就是通过典型示范、点面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不断培育工作新亮点、创造新经验,切实推动县区法学会真正发挥职能作用。今年,市法学会要组织县区法学会和研究会相关人员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认真学习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县区法学会工作有新进展。
(四)进一步加强专业研究会建设。专业研究会是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的主阵地和主力军。这两年,我们先后成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审判理论学和检察学四个专业研究会,都在各自领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特别是行政法学研究会去年举办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为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市检察学研究会举办了第七届检察理论研讨会,最近又被最高检察院确定为检察理论实证研究联系点。这些有效做法值得其他研究会借鉴学习。今年,各研究会要在继续保持良好势头的同时,进一步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 。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研究会,市法学会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及时进行整顿。目前,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都成立了研究会。今年,公安系统要筹备组建警察法学研究会,助推我市公安改革和警察法学理论研究。
(五)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市法学会加强会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贯彻落实。要遵循“坚持标准、积极发展、合理布局、改善结构”原则,面向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进一步发展壮大会员队伍。按照省上的要求,今年全市发展中国法学会会员的比例要占全市政法干警总人数的30%以上,这是硬指标,必须保证完成。要搭建会员参与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活动平台,组织会员积极参与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努力拓宽会员的参与渠道和活动内容,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同志们,面对依法治国新形势、新任务,法学会工作前景广阔、大有作为。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抓好今年法学会各项工作,奋力开创全市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法治天水、平安天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