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消费者协会发布
国庆旅游要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警示
国庆节将至,为了引导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更愉快地旅游出行,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天水市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国庆旅游出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保障自身权益。
一、选择旅行社要谨慎。消费者要了解旅行社的资质,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而不要被价格牵着走。
二、签定合同要看清。消费者在签定旅游合同时,要选择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正式合同文本。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旅行的地点、时间和行程安排、所乘交通工具档次及旅行的吃、住档次和标准等。对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还可以拒签。
三、广告陷阱要防备。一些旅游公司往往采取在广告中打出各种优惠条件来吸引消费者,消费者要注意这里边可能隐藏着旅游景点、时间、线路“缩水”,降低服务质量、规格、标准等问题,谨防上当受骗。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旅游公司往往采取在广告中打出各种优惠条件来吸引消费者,却暗地里降低服务质量、规格、标准等问题,消费者谨防上当受骗,消费凭证要保存。
四、旅游安全要注意。在旅游活动中一定要注意安全,要照顾好老人和小孩的安全,特别要注意保证人身、财物、交通、住宿的安全。
同时,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必要证据,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尤其对旅行社途中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更要索取发票,发生纠纷时以便为投诉举报提供依据;消费维权要主动。
在旅游过程中,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到当地工商部门、消协、旅游局等部门投诉,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