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工商局12315中心发布
国庆期间旅游消费提示
“十一”黄金周将至,外出旅游出行成为很多消费者度假的首选,针对个别旅行社节日期间以低价为噱头吸引游客、擅自增加自费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增加购物环节等误导欺骗消费者的情况,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快乐出游、平安旅行,天水市工商局12315中心发布国庆节旅游消费提示。
一是查看证照是关键。消费者报名参团时应持有效证件亲自旅行社办理手续,务必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参加出境旅游的消费者,还应查看旅行社是否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商场、市场、景区内收到的所谓的“免费旅游”、“赠送旅游券”,尤其要提高警惕,避免陷入无证经营和“零负团费”的陷阱。
二是签订合同要规范。消费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安排,以及旅游价格和违约责任等。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应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包括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标准、游览景点、娱乐标准、购物次数、旅游保险等。
三是消费购物需理智。在旅游景点购物时,若遇到少数导游、 导购人员向消费者极力推荐商品,鼓动消费者购物,消费者则应要货比三家,理性购物,并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凭证。购物后,应核查消费单据,核查发票内容。
四是维护权益不能少。若旅游过程中发生自身权益受损行为,要凭借相关证据,及时与旅行社交涉、协商,也可向旅游监督部门、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直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