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法院
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彰了一批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荣膺“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国法院系统组织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按照整体部署,市中院积极行动,将专项活动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服务保障民生的有效载体,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督阵,狠抓责任落实、全力开展执行攻坚、注重实际效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及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市中院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成功执结了一大批执行疑难案件。截至2014年3月28日,全市共执结涉民生案件89件,执结率为100%,执行到位标的金额547.36万元,提前完成全市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任务,有效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树立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天水中院赵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