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中共天水市委书记 王锐

(8月8月,天水市委书记王锐来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就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调研。)
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了“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的总体要求,审议通过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体现了加快甘肃发展、建设廉洁政治的坚定决心,反映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前提是统一思想、主动担责。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委中心组会议、市委全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自觉做到政治坚定不摇摆、思想敏锐不麻木、态度鲜明不观望、行动坚决不迟疑,层层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履职尽责的分内事和必须种好的“责任田”。二是细化分解责任。围绕落实省委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明确党委班子的集体领导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三大职责”和履责要求,通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互动、有机衔接的完整责任链条,确保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层层传导压力。市委和市纪委主要领导对县区、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层层传导责任、传导压力、传导警示,着力解决不愿抓、不敢抓、不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核心是聚焦重点、认真尽责。落实主体责任,关键要在“七抓”上下功夫。一是抓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始终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抓导向。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抓作风。突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狠抓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改进作风规定要求的监督检查,做到严查“四风”问题不留死角。四是抓惩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注重发挥市、县区的办案资源和作用,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重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强大震慑作用。五是抓源头。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突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聚集等重点岗位的监督,坚决防控权力运行中出现的廉政风险。六是抓改革。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更加突出。七是抓表率。市委常委班子及成员带头落实主体责任,身体力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作风纪律规定,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在市委常委班子及成员的示范带动下,使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成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关键是跟踪问效、从严追责。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坚持专项检查与全面督查、跟踪问效与整改提高相结合,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落实主体责任中的问题,对落实不力的严肃批评、进行通报。健全完善责任传导机制,通过建立主要领导约谈制度、定期报告工作、述纪述廉述作风等制度,形成上级带动下级、逐级传导责任的良好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细化量化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形成以考核明职责、定奖惩、树导向、促落实的浓厚氛围。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细化责任追究情形,规范责任追究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严格的责任追究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