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天水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应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1人,实到35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柴金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博华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一兵、萧菡、安永、谢简平、黄孝荣、王子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仲康及符合法定人数的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奇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忠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钟智录列席会议。
(投票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草案))
(投票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草案))
(投票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柴金祥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柴金祥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柴金祥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柴金祥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柴金祥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高媛瑾作供职发言)
(天水市统计局局长高翔宇作供职发言)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克孝作供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