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2012年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孝荣,副市长雷鸣,市政协副主席窦正安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抓好污染减排和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整治任务的完成,围绕水源地、建筑施工噪声、餐饮业油烟、锅炉房烟尘、农村生态环境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副市长雷鸣讲话)
雷鸣强调,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列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加大涉重金属行业特别是涉汞、 铬、镉、铅和类金属砷企业污染治理情况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和生产行为;要突出抓好危险废物监管和整治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保证达标排放;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要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针对关系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建筑施工噪声、燃煤锅炉烟尘、餐饮业油烟污染等问题的专项执法检查。
雷鸣要求,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挂牌督办,尤其是对重金属污染和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的案件必须挂牌督办。
会议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将于4月1日至11月15日,在全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开展重金属、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重点污染减排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全面提升污染减排工作水平。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切实抓好水源地保护,开展建筑施工噪声、餐饮业油烟、锅炉房烟尘整治,加强农村及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