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1日上午,在310国道麦积区潘集寨路口,天水市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全面启动。
为了贯彻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全省推进实施2011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化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和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通知精神,天水交警支队决定从2011年5月1日至1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在去年创建的基础上,今年按照“突出重点、分级创建、全市联动、以线带面、群众参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创建标准,深化创建内容,提高创建效果,形成规模效应。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霍秦生宣布创建活动启动)

(支队政委杨金生做动员讲话)

(副支队长关进中宣读创建方案)

(副支队长、麦积区交警大队大队长缑西保主持启动仪式)
这次活动的创建范围是:秦州区国道316线天江段(天水郡至八盘山隧道);麦积区国道310线牛麦段(麦积区至牛北村);武山县贺岷公路(山丹乡贺店村至滩歌段);甘谷县省道304线甘秦公路(渭阳散渡河至金山乡段);秦安县省道304线叶莲公路(叶堡至莲花段);清水县458县乡道清陇公路(清水县城拦道河口至陇东乡段);张家川县省道305线。

此次活动的创建标准为:行车文明——驾驶人文明行车,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20%以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无牌无证、遮挡号牌、不系安全带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发生率日均流量2万辆以上的不超过7%、日均流量1万辆以上2万之下的不超过6%、日均流量1万辆之下的不超过5%。路面无行人上路、候车、贩卖商品,服务区停车,治安秩序良好;执法规范——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执勤点设置符合要求,民警动作语言规范,不发生因执法不规范被媒体曝光等问题。执法针对性强,民警纠违率、管事率高,容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动开展便民服务,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积极救助危急群众;交通安全——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因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因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百公里不超过0.6起;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清晰、规范、连续。弯道、坡道、桥梁、隧道路段设置警示提示标志或者减速设施。高速公路入口悬挂或设立“文明交通示范公路、请安全文明驾驶”标语,路面每10公里设立一处宣传提示标牌。省际卡口拦截系统全部建立。
通过创建活动,将进一步改善公路通行秩序,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规范民警执勤执法,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使创建公路成为通行秩序的示范路和事故预防的样板路,成为文明大道和平安大道,成为人民群众愿意通行的放心安全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