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金祥在全市消防联席会议上指出
齐抓共管、健全机制,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3月29日下午,全市消防工作第一季度联席会在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柴金祥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市公安、安监、财政、工商及秦州区相关单位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市公安局副局长董银喜主持。

柴金祥指出,消防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狠抓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不断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消防安全责任更加明晰,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增强,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市没有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形势保持了持续平稳,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消防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面临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是:随着城市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数量剧增,各类大型公共聚集场所越来越多,灭火救援难度越来越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防火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和扎实,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较差,火灾隐患仍然比较突出;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投入不足消防设施和装备落后,与形势发展的需求差距较大。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全市消防工作的发展,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水火无情、人命关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单位空间里集聚的人口、社会财富越来越多,一旦发生重大、特大恶性火灾事故,不仅会使大量社会财富化为灰烬,许多人丧失生命,许多家庭发生悲剧,而且会严重地影响社会稳定,影响政府形象,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消防机构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分析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深刻认识肩负的重要职责使命,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努力在推进消防工作改革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柴金祥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提出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全面推动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一是要树立全局观念和消防主体责任意识。做好消防工作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教育、卫生、文化、人防、旅游、民政、交通、广电、文物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督促市政等部门立即对消防水源和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普查、保养和维修,保证灭火用水。工商、文化、教育、旅游、建设、监察和公安消防等部门成立督查组,深入基层、深入单位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特别要把宾馆、商场、公共娱乐、医院、幼儿园、寄宿制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防控火灾的重中之重,彻底排查,督促落实好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类火灾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督促整改。二是要积极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从严监管,切实规范行业执法要求,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不断增强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职能,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切实抓好本部门、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健全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规范部门协调运转的工作流程,明确具体方法、程序和要求,严把监管源头,堵塞监管漏洞,提高监管质量。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要切实掌握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消防工作的状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要进一步完善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联动执法、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的研究分析问题、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改进措施,真正把消防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柴金祥强调,今年是构筑“防火墙”工程的第二年,也是关键之年。市政府把2011年确定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化年”。全市消防工作要以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总抓手,严格落实政府及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进一步夯实城乡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基本稳定。一是扎实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全省、全市构筑“防火墙”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指导社会单位科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每一名员工都具备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2011年,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到“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年底市里将组织检查验收。
二是扎实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火灾隐患就是潜在的火灾事故,必须坚决消除。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充分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推行“网格化”隐患排查模式,以乡镇和社区为基本单元,逐级细化“网格”,逐一明确责任人,实行群防群治。社会各单位要立足于“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各行业、系统要切实负起责来,组织本系统、行业所属各单位实施普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隐患整改。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对社会单位逐一开展检查,不放过一个单位,不遗漏一个死角。要突出整治重点,特别要汲取吉林“11.5”商业大厦火灾和上海“11.15”高层居民住宅火灾教训,突出抓好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及建筑施工工地的火灾防范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同时要抓好易燃易爆单位、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油气化工、电力、通信等火灾高危场所和重点要害单位,从根本上杜绝重特大尤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限时整改,严防养患成灾。
三是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观念,认真组织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站等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门刊登消防内容的固定栏目和版面,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知识。要积极发挥消防志愿者和社会民众力量,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积极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并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市公安局副局长董银喜主持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