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执法检查组,于2011年3月上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在全市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永任组长,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陈继刚任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执法检查具体事宜。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全市产品质量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设立公开电话和电子信箱,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对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并向有关部门反馈,以促进“一法一例”在我市更好地贯彻实施。
联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地 址:秦州区公园路62号
电 话:0938—8214407
传 真:0938—8213563
邮 箱:tssrdlwp@sohu.com
特此公告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