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认真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积极为“两节”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的
通 告
2011年元旦、春节也即将来临。为了确保两节期间道路的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构建畅通、和谐、平安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一)秦州城区主要突出大众路、民主路、建设路、青年南北路、合作南北路、成纪大道、藉河北路、泰山北路、隍城路等;(二)麦积区主要加大对陇昌路、商阜路、成纪大道、渭滨北路、兴陇路、天河路、泉湖路、羲皇大道等周边路段的交通管理力度;(三)郊区要加大对城郊结合部、天定高速出入口、羲皇大道及316国道的管控力度;(四)各县区要加大对城区和县乡道路、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一)酒后驾驶机动车;(二)车辆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乱停乱放、乱鸣喇叭、随意掉头、不按分道行驶;(三)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四)摩托车无牌无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五)行人乱穿马路、跨越隔离设施;(六)不按规定使用车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处罚的依据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进行处罚。
四、辖区各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路面监控力度,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处罚标准,实行严管重罚,最大限度地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确保整治活动深入开展,使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五、广大交通参与者均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参与交通,开文明车,做文明人,服从公安交通民警的指挥和管理。对不服从管理,有意制造事端,造成一定影响且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