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辛亥革命
100周年”书法、美术作品展征稿启示
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用书法、美术这一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再现全市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过的辉煌历程,展示我市革命建设与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进一步激发天水儿女爱党、爱国、爱家乡的热情,促进我市书法、美术事业的发展,决定举办“天水市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辛亥革命100周年’书法、美术作品展”。现启示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1、主办: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天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承办:天水市书法家协会、天水市美术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由主办、承办方及相关单位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三、投稿要求:
1、征稿对象:全市18周岁以上书法、美术爱好者。
2、参展项目:书法(含篆刻)、美术(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雕塑)
3、内容:美术作品须表现天水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争取民族独立与解放过程中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及伟大成绩,展现天水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变化以及新时代的壮美河山,突出地域文化,体现地方特色。书法作品要求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为内容的诗词、楹联、歌赋等(须标明原作者名),提倡自撰诗词、联赋,草书、篆书、篆刻须附释文并注明出处。
4、规格:书法、中国画作品一律2米以内竖式;油画横竖不超过2米;版画、水彩画、水粉画不小于整张对开;雕塑尺寸不限;书法书体不限;篆刻作品在十方以内,附边款2-4方,拓印在4尺3开或条幅宣纸上。
5、作者投稿数量不限,但必须一次投齐。请用铅笔正楷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身份证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6、书法、中国画必须是未装裱原件,入展作品由组委会负责装裱;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自行装框,入展作品装框费由组委会给予部分补助。
7、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4月30。
8、收稿地址:天水市文联组联科(天水市民主西路18号)
联系电话8210734 联系人:苏建喜 电话13830825852 王永斌 电话15309481127
9、所有投稿作品一律退稿。
四、评选及待遇:评出书法、美术入展作品140件,入展者颁发入展证书;评出获奖作品15件,每人颁发奖金1000元及证书。非市书协、市美协会员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市书协、市美协会员条件之一。
五、展览时间:2011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
六、出版作品集:入展作品全部入编《天水市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辛亥革命100周年”书法、美术展作品集》
七、其他事宜:凡参展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