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景辉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了《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工作。
市委常委李文卿、张应华、韩岱成、柴金祥、杨维俊、王光庆、郭奇若、杨继军、张明泰、蒋晓强、郑黎出席会议,市政协主席宋敬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伯年列席会议。
在研究《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时,张景辉强调,乡镇机构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关键的所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进行,严格实行定编定岗和推行竞争上岗制度,继续深化干部从事制度改革,探索和扩大乡镇领导党政干部交叉任职,精简领导职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严格执行省委规定的编制标准和领导职数及乡镇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的限额,不得超编制随意增加人员,不得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得突破限额设置。人员超编的乡镇,要采取切实措施,进行精简分流;超职数的乡镇,不再增配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坚决守住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这条底线。
张景辉要求,市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和各县区党委、政府按照2011年3月底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明机构改革纪律,保证乡镇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文卿出席会议
会议还研究了麦积山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和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等事项,听取了关于调整经济适用房套型面积标准有关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