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扩大开放
加强政府效能建设,不断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推动我市与关中—天水经济区各城市、东中部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积极承接中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引大引强,保护好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引进国内外各类资金,鼓励和支持外商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并在市场准入资格、准入程序、业务范围、税收、土地供应等方面依法实行优惠政策。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推动对外开放,建立出口加工贸易区和保税区。扩大出口规模,优化外贸结构,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拓展航空航天、装备制造、机械电子等领域高附加值产品的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