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中共天水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0年2月24日在秦州区召开。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9人,列席233人。
中共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委会议工作部署,总结回顾了200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维俊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惩防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报告。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景辉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文卿同志就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作了安排部署。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在家全体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市直各部门各单位、驻市有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了会议。
全会认为,2009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创机制、抓特色,重效果、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创新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是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不断明晰、制度不断完善、措施不断强化、力度不断加大、成效更加明显的一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实践,总结积累了一些符合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际的基本工作体会:一是必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和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开放、旗帜鲜明地促进经济发展、旗帜鲜明地维护和谐稳定;二是必须始终高度关注民生,督促各有关方面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干部作风建设,真正做到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三是必须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源头治理工作,从机制体制上有效地预防和防治腐败问题的发生;四是必须在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前提下,坚持抓主抓重,突出工作重点,在“创机制、抓特色,重效果、上水平”上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和突破;五是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查处案件工作的力度,有效发挥办案的惩诫和治本功能,同时也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坚决有效地支持和保护干事创业的干部;六是必须高度重视预防腐败工作,把教育、制度、监督工作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领域,促进党员干部自警自省、拒腐防变;七是必须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系统的自身建设,在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两个方面坚持不懈地做好工作。
全会提出,201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围绕中心尽职责,服务经济保发展,把握大局促和谐,统筹全盘抓特色,创新机制上水平”的工作要求,加强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的执行力和执行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一,突出维护党纪,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市委五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工作的整体部署,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重点加强五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对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五是加强对保障民生、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突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作风建设“四个大兴”的要求,着力解决当前全市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加大问责力度。二是认真做好对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和民主测评等工作。三是继续办好“行风热线”,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四是制定《关于对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相关问题进行函询和质询的暂行办法》,落实函询质询和廉政勤政谈话制度。
第三,突出宣传教育,倡导廉政勤政,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一是继续落实“一册、一课、一栏、一片、一会”“五个一”的廉政教育制度。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举办一次全市党员干部廉政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三是组织对全市县处级后备干部进行廉政勤政考试。四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创建一批新的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五是全力抓好今年中纪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个严禁”规定的宣传教育和督促落实。
第四,突出监督防范,强化约束机制,促进权力规范有序运行。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落实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和落实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四是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五是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探索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实效。六是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抓好中纪委和省纪委提出的“五个专项治理”。
第五,突出案件查办,发挥治本功能,严厉惩治消极腐败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重点抓好“五个严肃查办”:一是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二是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五是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第六,突出民生保障,着力纠风治乱,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中纪委、省纪委提出的“五项监管”。结合我市实际深入开展六项专项治理:一是治理涉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二是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治理企业改制中损害职工权益的问题。四是治理教育系统乱收费和变相违规收费问题。五是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六是治理公路交通运输和路政管理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问题。继续办好“行风热线”、“市长热线”和“市长信箱”,认真督促解决“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七,突出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和预防腐败试点工作。要切实加强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预防和防治各类腐败问题的发生。突出抓好八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工作: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三是认真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四是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五是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价制度。六是加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七是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八是继续推进廉租住房项目建设预防腐败试点工作。
第八,突出固本强基,推进基层党风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支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两个暂行办法。二是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加强对企业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三是加强城市社区等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公开制度,促进各项惠民措施的落实。四是深化基层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以及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第九,突出“一岗双责”,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形成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靠实工作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职能部门牵头、相关单位协作的制度,分解任务,细化责任。三是抓好监督检查。要把平时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把责任制检查和惩防体系检查相结合,认真督促工作落实。四是严格责任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和方案,规范考核内容和标准,高度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函询质询,问题严重的要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