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张国华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8年12月1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二OO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决定:接受张国华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天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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