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价格监管 维护市场秩序
天水市对部分重要商品价格实行临时干预
【本报讯】(记者陈少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发改委有关办法、省政府有关通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防止和抑制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不合理上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及服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据了解,我市成立了由市长张广智任组长、副市长赵卫东任副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对成品粮、食用植物油、猪肉牛肉及其制品、鸡蛋、牛奶等进行调价,确定了市第一、二、四粮库、天百、兰天等企业为调价备案企业。
本办法于1月22日开始实施。
调价备案执行企业名单
1、成品粮:面粉、籼米、粳米、挂面、方便面、食用植物油:菜籽油、胡麻油、调和油(散、桶装)
调价备案企业:市第一、二、四粮库、军供站;秦州区粮食局收储公司、批发市场;省粮食局天水储备库、麦积区军供站;秦州区宏发粮油有限公司、慧源粮油有限公司、四粮库秦州经销部、麦积区利丰源粮油有限公司。
秦州区:天百、兰天、宝商、民生、万德隆;
麦积区:景园、金都、宝商五店等八大超市
2、猪肉、牛羊肉及其制品、鸡蛋、牛奶
调价备案企业:
秦州区:天百、兰天、宝商、民生、万德隆;
麦积区:景园、金都、宝商五店等八大超市及市政府储备牛羊肉经销点。蒙牛、伊利、庄园牛奶天水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