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张春昌)9月24日,国家质监总局在我市召开花牛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
国家质监总局地理标志处处长裴晓颖,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国卡慕公司、北京市药品检验所、省农牧厅、省质监局有关领导、专家以及市领导柴金祥、陈伟,市林业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为了保证花牛苹果的质量和特色,规范花牛苹果的生产栽培,我市于今年5月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国家质监局呈报了“花牛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材料”,经国家保护办审查合格后,于6月22日进行了公告。

会议听取了市果业办负责人所作的陈述报告,演示了“花牛苹果”宣传图片、资料;专家组审查了相关材料。专家组认为,“花牛苹果”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产品具地方特色,值得保护。专家组注意到“花牛”已经注册,建议申报方应规范使用地理标志名称,应以“花牛苹果”这一名称统一标准。同时,申报方应根据专家组要求修改《质量技术要求》等。
市委常委、副市长柴金祥从我市的交通区位优势、特色农业优势、自然环境优势、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旅游资源优势等方面向专家们介绍了我市的市情。

(市委常委、副市长柴金祥从我市的交通区位优势、特色农业优势、自然环境优势、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旅游资源优势等方面向专家们介绍了我市的市情。)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会议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