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天水新闻>>天水>>正文 |
我市开展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 |
(2006-9-12 11:36:27)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天水日报 张春昌 打印本页 |
|
|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化妆品市场,加强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促进化妆品经营市场的健康发展。近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全市化妆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 从今年5月份开始,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06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整治的目标和步骤,并对抽调的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化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培训。这次专项整治,主要对辖区内的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专卖店、兼营化妆品的药店、商场超市和化妆品批发单位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内容包括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合格,是否套用和伪造卫生部批准文号等等。 截至目前,在市区和县区共检查宝商家美佳超市、月盈大药房、金龙超市、万德隆超市等各类化妆品经营单位196家,监督覆盖率达81.7%。共检查化妆品206种,合格167种,合格率为81%。检查中发现,外包装上标注有适应症和宣传疗效是化妆品经营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中发现了一批标签标识不合格的产品,包括隆力奇蛇胆美白霜、丁家宜美白保湿霜、雅邦冰爽防晒套装等,以及套用特殊批准文号的化妆品,如索芙特斑干净美白霜等。对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35家美容美发店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警告29户,停业整顿3户,罚款5户,罚款金额1100元,没收不合格化妆品18种,价值1290元。 为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特公布举报电话:8385073 8384045,欢迎消费者举报。
|
|
|
|
|
|
|
|
|
|
|
|
|
|
|
|
|
相 关 新 闻 |
|
相 关 专 题 |
|
|
|
新 闻 评 论 |
请注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天水在线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天水在线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天水在线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