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离西部最佳宜居环境城市目标还有多远
天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冯沙驼
本世纪初,在“十五”计划开始之时,天水市委、市政府提出在本世纪初把天水建为西部最佳人居环境城市的目标。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一目标和设想愈来愈被全市人民所注目、所接受,全力以赴为实现这一目标而进行的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十五"计划即将过去,西部最佳人居环境城市的目标完成得怎样?尤其是党中央明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后,我们对最佳人居环境城市的认识也随之深化。如果说,“十五”期间的努力,使天水城市发展实现了量的突破,即城市规模以及一系列城市发展指标的大提升,为最佳人居环境城市的构建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那么,即将拉开帷幕的“十一五”规划,将使天水城市发展实现质的飞跃,其突出特点是城市整体质量、素质、品位显著提升,其标志是基本实现西部最佳宜居环境城市目标。

配图:天水在线
一、最佳人居环境城市应为最佳宜居环境城市
“宜居”是一个综合的概念,而且这个概念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认识水平的提升而不断地深化、明晰。改革开放之初,开始定位居住问题时,提出的是“安居 ”,它反映了几千年来人们追求“居住为安”的一种最低生活需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上世纪后期,提出了“人居”概念,将安居提升了一步,表达了人们 追求较高档次生活的强烈愿望。而“宜居”的提出,反映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居住从简单要求到综合要求的提高,即对居住条件特别是对环境的要求。所以提出宜居环境城市的概念,是时代进步的体现,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渴求和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
宜居城市概念提出以后,对其内涵进行了多方探讨。北京市对宜居城市明确定位:“创造充分的就业和创业机会,建设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宜居城市”①。
在今年召开的首届“地产天下,宜居系列论坛 ”上,国内专家对宜居和宜居城市的概念、内涵进行了热烈讨论。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毛其智认为:宜居城市一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顾之昌认为,宜居,必须有一个好的环境,它首先应该是方便、舒适、健康、安全。不仅适合人居住,而且要和自然界友好相处,人和人和睦共处。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叶立政提出,宜居有其条件,如提高环境、公共设施、服务供给能力、设施配套等,同时也兼顾不同群体和种类的要求,并使之不断满足,真正使整个城市能够适宜不同的群众居住,使城市更为和谐。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吴唯佳认为,宜居城市应有三方面标志,一是适应居住的城市应该为市民提供清洁的环境、便捷的交通、方便的市政和服务设施,以及为普通居民提供住得起的住宅等,这应该为宜居城市建设的最基本条件;二是宜居城市不是形象工程,而应是通过建设较高生活品味的城市,提升城市的品位,改善城市形象,并为广大市民所接受;三是宜居城市建设应与提升城市竞争力相结合,应成为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
在日前召开的“绿色中国”第八届论坛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邹德慈认为城市环境是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的结合,所指的宜居环境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物质条件,比如说要有可靠防御;二是精神条件,如安定的社会环境,舒适的生活环境、文明 的道德风尚、较高的文化素养等;三是自然条件,清洁空气,水体适宜的土地,良好的气候,丰富的植被等。比较理想的城市应该是蓝天白云,青山碧水,冷暖宜人,一片净土。

在国内专家对宜居城市做 出评论的同时,全国人居环境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润彬提供了美国1997年评选出的13条宜居标准。即犯罪率低、犯罪分子少、医疗质量高、环境整洁、生活废物处理适合、经济增长强劲、学校教学质量高、离大学近、青少年活动多、到城市不过一小时路程、私立学校多、明朗的天空多等,13项指标中,虽与我们有不可比之处,但不乏我们建设宜居城市可供学习、借鉴的重要内容。
在对宜居城市的概念进行基本了解的基础上,也有必要对宜居环境城市的内涵加以了解。
“环境,即环境所辖的区域及围绕着人类的外部世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和物质条件的综合体。又可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中,按其组成要素又可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地环境和生物环境等”②。
目前,国内尚无最佳宜居环境城市的具体指标可供参考,虽然前几年成都市、大连市等城市获得了联合国有关组织的相关奖项,但只是单方面的,仍不足以反映“宜居环境城市”的全部 。综合国内专家的认识,结合我国国情,我认为,最佳宜居环境城市的具体量化指标应包含以下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全国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标准;二是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三是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四是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指标。
以上四大类指标, 囊括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方面,尤其突出了生态环境,城市整体素质等,可以较全面地综合反映 出一个城市的面貌。
尤其重要的是,由国家文明委牵头制定的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市)测评体系,全面地综合了国家各部委制定的单项考核指标,是一个综合性、概括性很强的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为一体的测评体系,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可以作为最佳宜居环境城市最重要的评价标准。

综合以上定性、定量指标,可将原先提出的把天水市建成西部最佳人居环境城市改为把天水市创建为西部最佳宜居环境城市。达到西部最佳宜居环境城市的目标定位是: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居住惬意、安全方便、和谐相处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绿化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即简言之为历史名城、旅游城市、山水城市、园林城市、宜居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