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州区人大办)5月31日,天水市秦州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城市景区景点建设保护、贯彻实施《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及2011年全区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文月平,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有魁,副主任陈蓉华、赵春明、胡秀玉、裴浩仁、许亚军及郭耀成、许建民、县世国、刘晓东、台玉琪、梁俊杰等15名委员出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由赵春明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由裴浩仁主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宪泉,区委常委、副区长李子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全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邢自元,区政府办公室、财政局、文广局、住建局、宗教局、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平南镇、娘娘坝镇人大主席及牛卫东、王佩珠、林国建、徐文芳等4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秦州区2011年全区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城市景区景点建设保护及全区贯彻实施《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会上还对区政府关于城市景区景点建设及保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坚持把城市景区景点建设保护作为建设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提高城市品位、促进秦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实施、突出重点、强力推动的原则,在景区景点建设、保护、维修、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景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景区文化内涵和综合服务功能得到了有效提升。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科学合理的制订城市景区景点建设及保护发展规划,打造功能完善、服务一流、生态优良的高品位旅游景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景区景点知名度;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不断加强景区管理;要注重旅游人才队伍的引进与培养,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为我区经济社会率先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认为,《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健全文物安全保护体系,在文物抢救、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加强《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法制意识;不断增加文物保护经费投入,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注重人才队伍的培养,提高文保管理水平;提高文物执法能力,加大对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的文物保护社会氛围。
会前还开展了学法活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和《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的有关内容;通报了上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考勤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