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隐私权保护试点工作研讨会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召开
秦州区参会并作大会交流发言

(秦州区计生局 张潇 田旭东)近日,由国家人口委主办的中澳人权技术合作项目隐私权保护试点工作研讨会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召开。在研讨工作会议上,秦州区政府副区长曹亚玲作了题为《建章立制强措施尊重人权促和谐》的交流发言,全面介绍了秦州区隐私权保护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基本经验,受到了国家人口委国际合作司副巡视员史远明、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国际项目部项目经理桑迪娅•嫚尼坎及全体参会人员的充分肯定和赞扬。
曹亚玲在发言中讲到,2010年10月,中澳人权技术合作项目隐私权保护在全国15个省、市、县(区)开展了试点工作,秦州区作为甘肃唯一一个试点县区,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注重强化“三个保障”作为搞好工作的基础,把正确处理“四个关系”作为搞好工作的关键,切实加大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中隐私权保护力度,促进了人口计生事业的健康科学发展。
曹亚玲说,试点工作始终注重强化“三个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秦州区计划生育隐私权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为确保隐私权保护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了《秦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隐私权保护实施方案》,完善了日常服务管理、技术服务和服务对象信息管理中隐私权保护工作的“三项规范”。健全完善了《信息保密安全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对个人信息档案资料实行专柜存储,专人管理;对人口计生局机关局域网及区、乡两级计算机按照涉密计算机严格管理,并与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区、乡、街道各确定了1名人口信息专管员,定期对各股室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对应删除的信息在完全覆盖后予以删除,彻底消除信息痕迹,有效防止和避免了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发生。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了“五个突出抓好”,即突出抓好区计生服务站及人口局机关宣教股、发展规划股等要害部门的规范化建设,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突出抓好人口信息网站个人信息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突出抓好隐私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密技术检查和防范能力;突出抓好计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隐私权保护意识;突出抓好保密管理和督查考核,切实提升依法维权水平。
曹亚玲说,把正确处理“四个关系”作为搞好工作的关键。一是正确处理隐私权保护与宣传教育的关系。一方面,利用婚育学校、“生殖健康周末课堂”、“妈妈学校”、“青苹果之家”等各级宣传教育基地,采取集中培训、面对面讲解、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向计生干部和广大群众讲解计划生育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意义,提高了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隐私权保护意识和群众参与隐私权保护的认识。另一方面,在制作计划生育宣传专题片和计划生育“全家福”年画等宣传品时,凡需要出现服务对象的画面,注重征得本人同意;对涉及育龄群众隐私的话题,利用“悄悄话室”或入户时开展,有效保护了群众隐私权,提高了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二是正确处理隐私权保护与优质服务的关系。在区计生服务站及有条件的乡镇计生服务所检查室设立了候诊区域,确定专人引导,叫号就诊;将不孕不育症诊疗室设置在相对隐蔽的位置,并将科室牌更名为生殖健康服务室。在为女性对象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孕检等技术服务时,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尊重对象人格,保护个人隐私,对出具的检查结果、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告知书等直接提供给对象本人,有效防止了个人隐私的泄露。三是正确处理隐私权保护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对诚信计生协议书、村民自治章程中有可能侵犯隐私权和不符合隐私权保护规定的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在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落实奖扶、特扶、特困家庭救助,进行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鉴定管理等工作中,对于需要核实当事人婚育状况、收养情况、子女伤残程度等情况的,通过查阅相关合法证件、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核实;需要公示时,有收养、残疾、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一律注为“特殊情况”,详细情况不予对外公布。对采集到的人口信息严格保密,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中要求上墙公开、公示的内容,仅限在村(居)委会计生办公室或服务室;对于涉及到的个人隐私信息,一律用WIS录入代码来代替。为区、乡、街道配备了碎纸机等设备,对涉及服务对象隐私的废弃纸质品和光盘等存储介质及时予以粉碎,有效切断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四是正确处理隐私权保护与阳光计生的关系。在把隐私权保护纳入目标管理范围的同时,认真修订和完善计划生育民主评议、政务公开、维权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及时剔除其中有损群众隐私权和不利于保护群众隐私权的规定和要求。对窗口服务、信访接待、信息管理等敏感程度高、容易涉及个人隐私的重点问题和环节,通过年度行风政风评议、开通“12356”阳光计生热线等形式进行监督,一年多来,未发生侵犯群众隐私权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