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嘉峪关讯 近日,酒钢集团公司通报了7起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弄虚作假行为,在追究相应责任、挽回经济损失的同时,对公司相关责任人视其情节,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厂籍处罚。
据了解,这7起弄虚作假行为是在接到群众举报后酒钢进行集中专项监察时发现的。在通报的7起弄虚作假行为中,有6起属于金属炉料供货商掺杂使假,1起为酒钢检验检测中心人员样品交接不清导致的数据失实。
近年来,随着酒钢生产规模的扩大,进厂物资数量剧增,运输方式、管理形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物流管理难度不断加大。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酒钢在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将成立专业监察队,监督进料环节,对进厂到卸料的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进厂程序、磅秤、车内掺假等行为,对检验料堆进行取样抽检,并定期通报监督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