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2日,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华亭县召开,武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张建杰,县委常委、副县长吴方勇带领县财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与试点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据悉,今年11月25日,武山县被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全省确定了10个县进入国家第一批新农保试点县。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和广大农民的强烈期盼做出的重大举措,是继实现农民“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之后,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实现“养老不犯愁”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保障农村老年人口基本生活的必然选择,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新农保试点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人群为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武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张建杰签订目标责任书)
为了切实把这一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实施好,近期,武山县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事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开展了宣传动员、调研摸底、业务培训等前期工作,制定了《武山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讨论稿)》、《武山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试行办法(讨论稿)》和《武山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草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必将促进武山县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使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解决农民群众的后顾之忧,进而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全县人民生活水平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