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3日下午,清水县委副书记王新强主持召开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协调推进会议。会议对《清水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县委副书记张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建新出席会议。农工部、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局、审计局及项目涉及乡镇红堡镇、白沙镇、黄门镇、山门镇、松树乡等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委农工部相关负责人宣读了《清水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并对当前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作补充说明;各相关部门对《实施细则》提出修改意见;与会相关乡镇负责人对《实施细则》提出修改意见并对本乡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作简要汇报。
会议要求,县直各相关单位和项目涉及乡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实施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要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规范资金管理,不断推动工作有序推进。县委农工部要负责牵头抓总,促进项目规范实施;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实施细则》,并及时下发各相关单位;要做好项目涉及村的规划,严格程序,按规定做好招标工作,实施好项目;要做好项目的动态监管工作,积极争取配套的相关费用,积累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相关资料。财政局要做好项目资金的拨付、监管和使用,完善相关资料。审计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全程跟进审计,以审计促进项目规范实施。规划局要加强省市级美丽乡村的规划设计,同时做好城郊村镇与全县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的融合。住建局要抓好项目涉及村的施工设计,指导好项目实施。各相关乡镇要抓好项目实施村的前期方案设计和实施,管好用好项目资金的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进监督实施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