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为了从源头上防止“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七里墩司法所积极整合资源,制定完整的教学计划,采取“四结合”措施强化矫正教育。
一是思想教育与法德教育相结合。在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司法所坚持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从思想引导入手,寓德于教、寓法于教,将良好的道德理念和正义的法制理念植入社区矫正对象心中,让他们对基本的公序良俗和法律知识有一定的认识,并因势利导,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犯罪心理及行为,改变一些错误想法,形成“以合法的方式解决不利情境中的问题”的正确观念,使他们不再因法律知识浅薄、盲目冲动等原因而重新犯罪。
二是集中教育与个别谈话相结合。按照教育计划,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活动,组织他们学习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帮助他们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同时,结合每位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针对每位社区矫正对象的特点,进行分类教育和个别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心理动态,并据此进行分析,及时修正矫正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将犯意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理论学习与案例剖析相结合。为了达到更好的矫正效果,在每月的理论教育之后,司法所统一安排社区矫正对象观看与所学理论知识相关的视频、电影等,同时,组织他们在观看之后就相关内容进行讨论、交流,并可以结合自身或身边的情况提出问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耐心的解答。真实的案例,不仅可以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容易理解深奥的法律知识,而且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做到警钟长鸣。
四是课堂讲座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在定期与派出所、法庭、法律服务所等相关部门共同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知识讲座、案例剖析等课堂教育之外,将课堂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亲朋好友的引导、帮教作用,鼓励他们正确引导和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改正错误的思想,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形成专门机关教育和社会、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