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清水县召开2016年大气污染“冬防”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贯彻市上的会议精神,通报了清水县大气污染防治自查问题,并就全县今冬明春大气污染“冬防”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办公室主任王怀珍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冬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全力打好大气污染“冬防”攻坚战。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年度工作方案和“冬防”工作方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研究调度、亲自督办解决,抓突出问题,抓薄弱环节,采取挂图作战、挂账销号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预警调度到位、督查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会议强调,环境保护是民生工程,也是政治任务,各相关部门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分析调度,县直相关单位要按照《清水县大气污染防治“2+10”工作方案》和“冬防”方案要求,严格执行通报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环境监察执法队伍要充分发挥环境违法行为监督监察的职能,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落实作为环境执法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促监察。要严格检查督查,对有关部门“冬防”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查,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部门要进行诫勉谈话;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对全县环保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推动冬防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坚决打赢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