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清水县召开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惠民政策,认真分析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长马越垠,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马利民,县委常委、副县长牛永祯,县人大副主任毕德祥,县政协副主席李应祥出席会议,全县18乡镇党委书记、财政所长、会计员及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发改局、扶贫办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县委副书记、县长马越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乡镇财政是乡镇政府履行行政职能的物质基础和体制保障,是推进乡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前提,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村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调整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切实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确保乡镇工作的正常运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马利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突出抓改革,在创新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机制上持续发力。县财政局要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规范财政资金的流转、分配、使用各个环节,努力构建“收入有据、支出有序、收支有度、高效规范”的乡镇预算管理体系。各乡镇要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乡镇财政管理运行方式和运行程序。二要突出抓管理,在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上持续发力。各乡镇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民主理财监督制度和内部管理制约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努力推进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三要突出抓民生,在落实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上持续发力。各乡镇在惠农资金管理发放上,要严格按照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的要求,真正做到制度规范到位、入户核查到位、张榜公示到位、发放程序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惠农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四要突出抓效益,在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上持续发力。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手段,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加大对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监督力度,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五要突出抓进度,在加强乡镇重点支出上持续发力。各乡镇要把支出进度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做到工作完成,支出完成。在重点项目资金管理上,要超期谋划,及早动工,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应付尽付。
(县委常委、副县长牛永祯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事关乡镇政权的正常运转,事关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确保各项管理措施的全面落实。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及时掌握乡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要严明财经纪律。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要改进工作作风。各乡镇党政负责同志要加强对财经法规知识的学习,掌握具体的财务管理操作办法和规程,努力提高理财当家的能力。四要加强队伍建设。县财政局要继续加强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财政财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为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务实创新,真抓实干,努力推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崛起跨越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