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督查组督查麦积区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情况
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贯彻落实,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9月14日,市直机关工委副调研员周进录带领市第三督查组、市政府办公室纪检书记伏虎带领市第四督查组,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等方式深入麦积区部分单位及消费场所,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查看记录、个别访谈等方式,先后深入社棠镇政府、社棠镇绵诸村及步沟村、财富阳光酒店、地质宾馆、陇林饭店、金都综超等场所,调查了解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车、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四风”突出问题,并对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外出请假报告等方面遵规守纪的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对麦积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二十七条”实施意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持续深入推进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及早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又要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要紧盯“四风”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确保节俭、廉洁过节。三要不断加强廉政教育。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充分运用正反典型,明确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廉洁自律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做到执行不打折、不走样、不变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