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宏亮带领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成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视察。
视察组先后深入天水轩辕纸业有限公司、天水鑫烨化工有限公司、清水鑫能电锌有限公司、清水天赐实业有限公司小泉峡选矿厂、清水县宇新牧业有限公司、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天水汇涛蜂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水华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东城区供热工程、清水航鑫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甘肃天河酒业有限公司,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察看、翻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就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所做的主要工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打算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视察。
根据天水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并上报甘肃省总站确认,截止2016年8月,清水县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全部达标。一是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可吸入颗粒物监测值为0.069mg/m3,没有超过年平均值≤0.15mg/m3的目标值;二氧化硫监测值为0.017mg/m3,没有超过年平均值≤0.15mg/m3的目标值;二氧化氮监测值为0.018mg/m3,没有超过年平均值≤0.08mg/m3的目标值;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100%。二是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近年来,由于人口城镇化率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东部新城区建筑工地全面施工等影响,与往年同期空气质量比较,呈小幅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