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发挥“清水好人”的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县实现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自去年以来,清水县广开渠道,严格推选模范典型,从在清水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市民和在外地工作、生活、学习的清水籍市民中评选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节俭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清水好人”将通过多种形式,以讲故事的方式,广泛宣传“清水好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与广大市民一起走近好人、分享感悟,形成人人学习好人,人人争做好人的良好氛围。
【清水好人】
刘春香:白沙镇马沟村村民
今年54岁的刘春香是清水县白沙镇马沟村槐树组的一位普通农民。刘春香有一位快90岁的高龄婆婆,她婆婆身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她尽着一个儿媳照顾婆婆的责任,把她婆婆照顾的无微不至,得到了村民的一致赞同。
提起刘春香,没有一个不竖起大拇指的,大家都夸刘春香是一个好妻子。刘春香的婆婆现如今已经87岁高龄,早在三年前出现意外,导致左半个身子瘫痪,生活无法自理,作为儿媳的刘春香,不仅没有嫌弃,反而对婆婆更加上心,每天一日三餐,端茶倒水,照顾日常起居。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刘春香的儿子程小兵,经常腿疼,走路不便,经医院诊断为关节股骨头坏死,为治好儿子的病,夫妻两个四处求医,花费了8万多元,可她仍不放弃,最后在大家的帮助下,为儿子做了关节更换手术,虽然在她的精心照料下,儿子的病情有所好转,但是家庭却一贫如洗,面对这些压力,刘春香依旧乐观、坚强地过好每一天,尽着自己作为儿媳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