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30日下午,清水县召开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律宣传日活动安排会,安排部署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律宣传日系列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马代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关于印发<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2015年度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的通知》,并对《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方案》内容及2015年度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就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律宣传日系列活动及2015年度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王马代在讲话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此次会议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律宣传日系列活动。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知识,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要将法律知识考试作为干部职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举措,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精神的抓手,以考促学,认真组织好2015年度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握时机,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同时,筹划好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积极落实好全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从会议获悉,此次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律宣传日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内容主要包括县领导作“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电视讲话、在永清路一条街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12·4”法制宣传日宣传、全县学生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宪法进乡村、开展宪法宣讲、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进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