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清水县召开贯彻落实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会议。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主办人员共17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济作了讲话;副县长杨庆森宣读了《清水县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相关人员还就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清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周济作讲话)
周济强调,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干部人事制度的一次重要调整和改革,是对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和完善,有利于拓展公务员发展空间,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激发整个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在县以下机关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体现了对基层公务员的关怀,对激励广大基层公务员更好地干好本职工作,促进基层公务员队伍稳定意义重大。
周济要求,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单位、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不得突破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规定,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放宽晋升职级的条件和享受的待遇。要在严格编制和人事管理纪律的基础上,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要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完成治理工作后,再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过程中,还要搞好与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的衔接,有效化解清理工作中的矛盾,及时收集社会评议,对不良的舆论反映,妥善处置应对,保持社会稳定,确保实施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清水县副县长杨庆森宣读《清水县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