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水4月24日电(记者 银燕)在甘肃清水县卫生计生局,记者看到,一张单位报销的发票票据须经过本人签字,单位财务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批签字、主要领导签字,经过核销之前,还要由纪检组长监督签字,并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公示,接受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
1笔支出,5人签字。为解决基层财政资金运作不规范、不透明,规范财务运行而实行的“三管双签一监督”制度,重点对乡镇、县直单位财政资金支付及财务票据报销审核签字程序进行了规范,有效制约单位一把手的权力,杜绝了单位财务资金支付“一支笔”的历史。
这项制度下,“双签”单位的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财务,而实行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共同签字,这就否定了一把手领导的财务“拍板权”;在乡镇,财务支出票据由经手人整理核算、单位会计审核签字后呈书记、乡(镇)长“双审签”。在县直部门,财务(项目资金)支出票据分别由经手人整理核算、单位会计审核签字后,呈送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审批(对涉及项目资金的审批签报先由分管项目的领导签署意见,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审批),再由主要领导签字把关。
“只是镇长的签字或者只是党委书记的签字,不符合流程,无法报销。之前以一把手签字为主,现在办事流程更加清晰,一笔支出,多人知道,确保资金不出问题。”白驼镇镇党委书记刘润斌说。
乡镇、部门的财务支出票据在每月核销、报账之前,都要由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按会议议定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进行审查。清水县还规定,对报销票据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的审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按照集体研究决定(依照会议记录为准)后,按照“双签”制度的审批程序实行。
“三管双签一监督”制度的建立,使得清水县“三公”经费开支大幅度下降。2013年,清水县“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为1173.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0.57万元,公务接待费212.6万元。2014年,清水县“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为996.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95万元,公务接待费95.54万元。
目前,这一制度已在全县216个所有一、二级财政预算单位全面实行。
原网址连接:http://gs.people.com.cn/n/2015/0424/c183348-24625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