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清水县委书记刘天波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了近期准备召开的几个重要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研究了“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房清理、十佳先进集体暨个人表彰等方面的工作。
县委常委马越垠、王新强、马利民、牛永祯、张秀丽、姚永彦、王马代、蔡俊杰、周济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阮珠有、县政协主席赵云清,副县长安智辉、杨泉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协清水县八届四次会议的汇报,研究了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增补县政协委员有关事宜;听取了《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讨论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法院工作报告(草案)》、《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以及《清水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预计完成情况及2015年主要指标建议计划》。
会议要求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实和完善《政府工作报告》,着重在为民实事、廉政建设、社会事业、工商经济、农业农村、项目建设、县情发展、创新思路等方面突出特色和亮点,把政府承诺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写实,把政府系统廉政作风建设写严,把社会事业、民生事项写细,把工商业、新业态写活,把农业农村工作写精,把项目工作和城乡建设工作写足,把新常态下的新县情、新发展写透,在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思路上要与县委全委会报告相统一、相吻合。
会议听取并研究了《清水县坚持厉行节约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清水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清水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清水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会议指出,制订这些规定和办法,旨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参观学习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全县“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化、制度的的有效措施。要结合县情实际,进一步细化有关条款,便于在工作中操作落实。
在听取并研究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时,会议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办公用房清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深入推进这项工作。对未按时完成任务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纪律、追究责任,确保清理整改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出现反弹,切实维护中央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议还讨论了《清水县“十佳”先进集体暨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听取了清水县“十佳”先进集体暨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候选人情况的汇报;研究了清水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实施方案及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