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
(第三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
为了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县委十四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2013年度县属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及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自12月12日开始,清水县组织由县级领导带队,抽调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4个工作组,对全县72个县属单位及二级单位、9个城区学校、医院和23个省、市垂管单位进行“责、诺、评”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自查总结、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随机谈话、考核组评分等一系列方式进行,将于12月20日完成考核工作。
推行乡镇“十星”制和部门“责、诺、评”考核办法,是清水县在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关键时期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开展以“责、诺、评”为评价标准的年度集中考核是县委、县政府抓监督、抓落实的重要途径、重要措施和主要手段,通过“责、诺、评”考核可有效总结部门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全县各项工作,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精力花在抓重大工作落实上,并进一步找准存在的问题。对于激发全县上下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