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8日,天水市司法所国债项目验收总结会在清水县召开,天水市司法局局长巩玉保,市发改委副主任左绍君,清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小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顺,县政协副主席周具珍出席会议,全市两区五县的司法局局长、发改局局长参加本次会议。

(市司法局局长巩玉保讲话)

(市发改委副主任左绍军讲话)
市司法局局长巩玉保、市发改委副主任左绍君在会上作了讲话。指出基层司法所是国家的国债项目建设,各县区司法局要以这次验收总结会为契机,尽快与有关部门步调一致地协调、解决好在验收中出现的问题;要切实抓好业务用房建设的后续工作,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业务用房按期完工;要强化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使基层司法所真正地服务基层群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小龙致辞)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小龙作了致辞。他说,全市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考核验收现场会能在清水召开,是对清水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大力支持,更是对清水今后工作的鞭策与激励,在此谨代表县四大组织向莅临清水县检查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
马小龙说,近年来,清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始终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抓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在司法所建设上,紧抓良好的政策机遇和发展机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精神和省、市关于加快基层司法所建设的部署要求,立足实际,围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按期完成了全县18个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全县司法服务场所呈现崭新面貌。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此次考核验收为契机,继续推进司法所软硬件建设,为更好地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行政的新形象。

(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通报全市司法所国债项目验收情况)
会上,竣工验收委员会通报了全市司法所国债项目验收情况,一致认为,天水市2006年、2007年、2008年三年度58个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工程已按批准文件和设计内容全部建成,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省上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