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考评新机制 激活发展新引擎
——清水县推行“十星”制和“责、诺、评”考核办法
(2月13日,清水县召开全县工作座谈会,由81个部门、单位负责人承诺工作任务完成时限与工作标准)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县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超额完成全县“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清水县在总结以往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办法的基础上,改革创新考核评价机制,推行乡镇“十星”制和部门“责、诺、评”考核办法,将考事、评绩与用人相结合,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调动各乡镇、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县上下营造主动承诺办大事,真抓实干谋发展的浓厚氛围,更好地促进各乡镇、各部门工作任务的落实,为建设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经济繁荣、充满活力、独具魅力的西部科学发展特色县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部门进行承诺)
推行乡镇“十星”制和部门“责、诺、评”考核办法,是清水县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关键时期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量化考核指标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强工作考核、有力督促检查、全面推动工作落实的一次重大探索。新的考核办法突出“四个创新”,体现“四个转变”,对于激发全县上下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创新确责方式,由下达任务向请求任务转变。各部门立足本职,结合全县今年发展的总体目标、部门发展实际和跨越式科学发展的要求,主动研究制定出年度工作责任书,自立军令状,经四大组织分管领导同意,与县上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确责。确责方式的创新,切实转变了部门被动接受县上下达任务的局面,增强了各部门领导着眼全盘工作、主动谋求发展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了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是创新履责方式,由推促落实向承诺办事转变。部门、单位负责人结合年度工作责任书,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与工作标准向全县人民做出郑重承诺,由电视台录像,公开播放,接受全县人民监督。这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公仆意识,主动请战,自加压力,奋发进取的创新之举,对转变工作作风,凝聚发展合力,鼓舞士气有着重要意义。同时让群众有的放矢地监督和配合部门的工作,更加有利于目标任务的完成和承诺的兑现。
三是创新评分标准,由量化打分向定性评星转变。乡镇“十星”制考核内容分为经济发展星、产业建设星、乡村建设星、社会管理星、民生改善星、教育质量星、文明进步星、党的建设星、机制创新星、工作亮点星。职能部门视其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合理确定“十星”分值,乡镇对照“十星”标准,对已经完成并经过自验后认为达标的工作,及时向县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考核验收,县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及时考核验收,对月度、季度、年度乡镇得“星”及积分情况及时公布。“十星制”考评标准解决了乡镇之间资源不对称、项目不平衡、评分不统一的突出问题,既有利于各乡镇主动谋划全盘工作,统筹协调发展各项事业,又有利于深入挖掘自身资源优势,发挥自主创新能力,集中力量办亮点、抓特色、求突破。
四是创新考评方式,由年终考核向常态化考核转变。县上围绕与各部门签订的年度工作责任书和其作出的承诺,坚持一事一评,动态考核的原则,及时开展事中督查、事后考核,深化年终综合考评,严格兑现奖罚,并对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及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真正体现了把考核工作作风与促进承诺兑现相结合,把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把组织考核与群众监督评议相结合,把考核评定与奖优罚劣、选人用人相结合,使考评活动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全过程,有利于提早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完善,避免“亡羊补牢”,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与各部门签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与各乡镇签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