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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过量自称被抢 谎报警情拘留10日 |
(2006-2-14 13:13:11)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天水日报 曹兆祥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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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夕,清水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接秦亭镇百家乡百家村村民魏某打来的“11O”报警电话,称自己的手机、摩托车及5000元现金在党河村口被寨子村两青年抢走,抢钱者现已逃离,要求出警。 接报后,值班民警一面向局领导汇报,一面指令山门派出所出警调查。当民警刚挂完电话,魏又三番五次地用不同的电话继续拨打 “110”。山门派出所经初步调查,魏某还在酒醉着,问其父,魏身上根本没有带5000元现金,属谎报警情。局领导立即指派山门派出所立案调查。 后经立案调查取证:魏某,男,汉族,生于1982年12月4日,住秦亭镇百家村。1月6日,魏在朋友家喝酒后,要骑摩托车回家,朋友怕其酒后骑车不安全,便将其摩托车等物品扣下,交给其父保管。魏便借酒壮胆,用不同号码的7部电话从1月6日17时10分至22时31分拨打“110”报警电话,谎报警情,使“110”电话占线长达5小时之久,严重干扰了“110”报警服务台正常工作秩序。 为了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教育本人和广大群众。1月8月,清水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酗酒后谎报警情、严重干扰公共秩序的魏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时值新春佳节之际,亲人团聚,各种饮酒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提醒有不良酗酒习惯的公民,本着对自己、家庭和社会负责的态度,饮酒而不酗酒,更不能借酒壮胆,视法律为儿戏,干违法犯罪的事,害人害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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