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至10日,秦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来禄带领教科文卫体工委、办公室负责人及部分县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兴国寺、博物馆、文庙、南关清真寺、上关明清一条街、泰山庙、大地湾文管所等文保单位,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就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县文物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发改局、规划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一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认为,秦安县是文物大县,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县文物局及相关文保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对全县馆藏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消防、人防、技防、安防,文物的抢救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推进了文物合理适度开发利用,文物保护和文博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法宣传力度,坚持依法保护、科学保护,更加深入开展文物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和文物知识的普及,营造“保护文物、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县相关部门、乡镇要形成保护文物的共识,加强配合协作,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的合力和长效机制,努力开创文物保护事业的新局面;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把文物保护工作同发展旅游业相结合,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提升文化软实力;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建设高素质的文物保护队伍,积极探索文物保护新路子,努力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