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农户“搭伙”投资收益“均沾”
——秦安创新精准扶贫贷款使用模式

本报秦安讯(记者郭彦英)秦安县针对个别农户因自我发展潜力不足、无增收项目和致富门路,存在专项贷款“怎么用”“用哪里”的实际问题,探索创新以贫困户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为媒介,采取农户与当地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实体经济组织“搭伙做生意”的方式,提高了扶贫专项贷款使用效益。目前,全县已有600户贫困户与58家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能人大户合作,建立利益联结关系,成功融资2960万元。
据悉,该县采取乡镇党委政府、驻村帮扶队、村“两委”三级负责制,深入已贷款贫困户家中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掌握农户经营致富能力和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带动扶贫农户准确识别。对有带动意愿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能人大户,重点对其社会诚信度、经营效益、借贷情况、致富带动能力等进行详细摸底,并采取量化评价的方式综合筛选确定有实力、有能力、经营效益良好、群众信得过的牵头合作组织。坚持自愿、有偿、规范原则,对确无经营致富能力的贷款贫困户,通过入户宣讲、分乡镇和贫困村召开贷款融资商洽会等方式进行宣传动员,鼓励引导农户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能人大户建立利益联结体,形成“龙头企业+贫困户”“专业合作社+贫困户”“能人大户+贫困户”等合作模式,并签订脱贫增收合作带动协议,确保专项贷款投入使用方式。农户根据个人意愿,将扶贫贷款入股企业,并按参股投资比例直接分红;农户也可将扶贫贷款转化为家庭农业资产,再将农业资产委托龙头企业、合作社及能人大户进行统一托管经营,贫困户从经营收益中按资产投入比例进行收益分红。根据协议规定,对直接参股投资的贫困户,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年给予帮扶补助资金,并可根据个人意愿,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就业岗位,给予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