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甘肃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信息采集工作方案》要求,秦安县认真开展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工作,高标准完成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管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1+17”精准扶贫政策奠定了基础。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全县大数据管理平台信息采集工作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程跟踪问效,县扶贫办牵头协调,县发改、财政等9个县直行业部门密切配合,并提供行业数据资料,采取随机检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加强信息采集过程监控,对工作统抓统管不放松,确保了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

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都选配了业务能力强、工作干劲足的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负责大数据管理平台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县直部门及时联系省、市主管部门,就易地扶贫搬迁等10张户级采集表填写的具体政策把握、填报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逐项印发了填表说明。在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培训工作视频会议后,随即召开了全县业务培训会。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通过以会代训、现场培训等方式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员、乡镇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认真采集信息,严格审核把关。全县整合驻村帮扶工作队和乡镇干部工作力量,在前期五营乡北坡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四看三问三听”(即看一折通、看户口簿、看“明白册”、看住房,问教育情况、问健康状况、问产业增收情况,听贫困户现实困难、听项目需求、听发展意愿)的办法,深入全县3.01万户贫困户家中,逐表逐项准确采集有关信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乡镇、部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三级审核的方式,对信息数据进行审核,确保了采集数据与各行业部门统计数据一致,确保了采集信息经得起问、经得起看、经得起查。全县大数据管理平台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于8月20日全部完成。

建立工作机制,推进长效运行。坚持把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作为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联络人制度。县扶贫办和县发改、财政等县直行业部门都确定了1名分管领导和2名联络人员,专门负责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确保工作有人管、不脱节。二是建立了定期上报信息制度。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及时将贫困村、贫困户有关信息上报、准确录入大数据管理平台,为完善政策、科学研判和精准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下一步,秦安县将按照省、市安排,认真修改大数据管理平台错误数据,继续完善贫困户、贫困村扶贫措施信息数据,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切实发挥大数据管理平台作用,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决策依据。(秦安县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