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花牛苹果适期采收的通知
各县(区)果业局:
目前,全市花牛苹果面积已发展到152万亩,产量110万吨,实现产值33亿元。目前,花牛苹果主栽的元帅系第3~5代,这些品种在果实尚未成熟时即可全面着色,很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是已成熟果实。据测定我市低海拔地区的花牛苹果在9月10日—15日为果实适宜采收期,随着海拔高度的增加适宜采摘期相应延迟。近年来,每到花牛苹果即将成熟时,正值传统“中秋”和“国庆”双节前夕,市场对苹果需求量较大,这时花牛苹果从外观上看似已成熟,但果实从内在品质并未真正成熟,然而果农们面对果商抛出的“高价”诱惑,很多人采取提前采收的方式,来换取一时的“高额收入”。其结果是不仅导致花牛苹果产量减少,更为严重的是过早采收果实风味品质降低,直接影响到花牛苹果品牌和市场声誉。 适时采收的果实质量好,风味佳,上市后才能够赢得消费者和客商的青睐,维护好花苹果品牌和持续畅销。
为了更好的保护好花牛苹果品牌,各县区就花牛苹果适期采收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县区果业部门在果品重点产区要通过办培训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做好宣传,使果农认识到早采对产业及果农的影响,相互监督,自觉抵制花牛苹果早采销售现象。
2、要加大对果品营销商的引导宣传力度,进行早采早收危害性宣传,从经销商抓起,不收购不成熟果品。
3、在果品重点产区、显著位置设立开园采收时间牌,让果农明白其果园最佳采摘时限,维护好花牛品牌。
天水市果业产业化办公室
2015年8月27日
天水市果业产业化办公室 2015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