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麦积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已正式出台,该方案对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府补贴较原政策有很大调整。
一是省级缴费补贴。省级财政将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100元-4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
二是区级缴费补贴。区级财政对100元—4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补贴5元,对5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补贴10元,对600元—10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补贴15元,对15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补贴20元,对20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补贴25元。
三是“三类”人员政府代缴政策。对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节育户)、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残疾)和五保户缴费困难群体,由区财政为其代缴每人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残疾)、五保户,如身份有重叠时,区级财政按照其中一种身份标准进行代缴。